前言
奇幻作品用開放存在論框架(以下稱「本框架」),是將奇幻世界中的各種法則加以系統性整理而成的框架。
然而,本框架並未涵蓋所有法則。
它僅僅是從眾多世界中,抽取其中普遍共有、如同公倍數般的要素,並將其系統化而已。
希望本框架能對所有擁有想像力的存在有所助益。
此外,本框架適用 CC BY-SA 4.0 授權條款。
Open Ontology Framework for Fantasy © 2026 by ShortWave.STUDIO(Yuta Hayakawa)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-ShareAlike 4.0 International
公理
本框架所定義的公理如下。
公理 0:生命
生命,是具有熵的實體。
「具有熵」是指具有熵值。
熵不必具有可變性。
「實體」目前視為尚未定義的基本概念。
公理 1:熵
除非受到外部干涉,熵將單調增加,並最終發散至無限大。
此處所稱的外部干涉,是指「由具有該熵的實體以外之事物所造成的干涉」。
干涉來源相對於對象,在空間上或邏輯上究竟位於內部或外部,並不影響此一定義。
外部干涉可能使熵產生減少、停止、增加、增加率變化等情況;
然而,一旦外部干涉結束,熵便會再次恢復單調增加。
公理 2:狀態/狀態歷史
某一時間點上,實體之熵狀態的快照稱為「狀態」。
而其變更歷史則稱為「狀態歷史」。
狀態歷史會「隱含且自動地」保持順序並加以記錄,
不需要觀測者或記錄主體。
即使具有相同的熵值,也不一定視為相同的狀態。
狀態的記錄頻率與間隔,以及其解釋方式與利用方式,皆依作品而定。
公理 3:生命的開始/結束
任意實體之狀態歷史開始記錄,即視為生命的開始。
而記錄結束,則視為生命的結束。
記錄的開始與結束,兩者皆指確定狀態。
狀態暫時沒有發生變化,並不代表記錄已經結束。
若記錄曾經結束,而後再次開始記錄,則視為另一個生命。
因此,若要維持同一生命,就不得使其狀態歷史結束。
在記錄開始之前以及記錄結束之後,作為該生命的實體及其熵值皆不存在。
公理 4:生命與存在狀態
所有生命,無論其狀態或情況如何,也無論是否具有物理上/邏輯上的存在,皆具有狀態歷史。
因此,
\text{Life} \not\Rightarrow \text{Physical Existence}且,
\text{Life} \not\Rightarrow \text{Logical Existence}在本體系中,並不排除物理上與邏輯上皆不存在的生命狀態。
公理 5:現實
現實,是任意實體所能知覺/認知的一切。
因此,現實會分別成立於每一個實體。
若將實體 a 的現實記為 Rₐ,則可表示為:
R_a = \{x \mid a\text{ can perceive/cognise }x\}知覺/認知所使用的手段不限。
直接知覺、觀測裝置、推論、數學或其他任何方式,只要最終該實體能夠知覺/認知即可。
不同實體之間的現實是否一致、能否認知其他實體的現實本身等問題,皆依作品而定。
公理 6:基底維度
基底維度,是該世界中的主要實體 a 所存在的時空。
預設情況下,是由 a 的知覺系統認知為三維時空的維度。
這並不代表其實際上必然是三維時空,而是以主要實體是否將其認知為三維時空作為判定基準。
公理 7:自由度
時空具有構成自身的自由度。
自由度除了具有「種類」之外,亦具有「同一性」的概念。
也就是說,
x_1 \neq x_2
可以成立。
此外,
B = \{x_1, y_1, z_1, t_1\}與,
L = \{x_1, y_2\}僅共享「x₁」這一自由度。
公理 8:高維度
高維度,是共享基底維度的所有自由度,並且還具有基底維度中不存在之自由度的時空。
若以 B 表示基底維度,以 H 表示高維度,則:
B \subset H
因此,僅僅「自由度的數量多於基底維度」,並不足以使其成為高維度。
公理 9:低維度
低維度,是具有與基底維度共享的自由度,且自由度少於基底維度的時空。
因此,
\{x_1, y_1\}與,
\{x_1, y_2\}兩者皆可能成為相對於同一基底維度的低維度,但其性質可能有所不同。
公理 10:異空間
異空間,是不同於由基底維度,以及與其共享自由度的低維度/高維度所構成之時空群的另一套時空系統。
因此,
\text{Higher Dimension} \neq \text{Alternate Space}且,
\text{Lower Dimension} \neq \text{Alternate Space}異空間一側亦允許存在其自身獨立的基底維度、低維度與高維度結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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